本服務條款內容,系探跡服務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雙方簽署合同后生效,雙方基于同類商務合作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產生的補充協(xié)議、訂單及其他商務合作未經雙方另行約定均適用本條款內容。
本服務條款是廣州探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探跡”)與您就探跡智能銷售云平臺服務的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您通過蓋章或線上勾選或簽訂相應探跡服務合同確認接受本服務條款,即表示您與探跡已達成協(xié)議并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約定內容。如若雙方蓋章文本與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之服務條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處,以雙方蓋章文本為準。
您在使用探跡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如果您對本服務條款有疑問的,可以通過探跡客服電話4000880046進行咨詢,探跡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探跡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后續(xù)操作。
2.1. 探跡銷售云平臺服務主要運用www.euregio-jobroboter.com,以下稱為“本網站”,為企業(yè)提供全流程智能銷售解決方案。其余服務形式包括,App(包括探跡App、找客易App)、微信公眾號(包括探跡、Tungee商機平臺)等。
2.2. 探跡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雙方簽署的服務合同的約定。
3.1. 服務費用將在雙方簽署的合同中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選擇具體服務產品并按合同列明的價格予以支付,如您逾期未支付,探跡保留對該筆款項的權利主張。
3.2. 在您全額付款并向探跡歸檔雙方簽署的服務合同之后,探跡才開始為您開通賬戶服務。
3.3. 服務期滿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的,您至少應在服務期滿前7日內支付續(xù)費款項,以使服務得以繼續(xù)進行。如續(xù)費時探跡對產品體系、名稱或價格進行調整的,雙方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的產品體系、名稱或價格履行。
4.1. 您的權利、義務
4.1.1. 您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以及服務相關管理規(guī)范及流程,產品使用范圍僅限于您開展經營范圍內的業(yè)務。
4.1.2. 您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4.1.3. 您承諾:
4.1.3.1. 如果您利用探跡提供的服務進行經營或非經營的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許可或批準的,應獲得該有關的許可或批準;
4.1.3.2. 除探跡明示許可外,您不得擅自爬取、修改、翻譯、改編、出租、轉許可、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轉讓探跡提供的服務或數(shù)據,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編譯或試圖以其他方式發(fā)現(xiàn)探跡提供的服務或數(shù)據的源代碼;
4.1.3.3. 若探跡的服務涉及第三方供應商之許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供應商的管理約束;
4.1.3.4. 不散布電子郵件廣告、垃圾郵件:不利用探跡提供的服務散發(fā)大量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或包含反動、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電子郵件;
4.1.3.5. 不利用探跡提供的資源和服務上傳、下載、儲存、發(fā)布如下信息或者內容,不為他人發(fā)布該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4.1.3.5.1. 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
4.1.3.5.2. 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1.3.5.3. 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1.3.5.4. 博彩有獎、賭博游戲、“私服”、“外掛”等非法互聯(lián)網出版活動;
4.1.3.5.5. 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4.1.3.5.6. 妨礙互聯(lián)網運行安全的信息;
4.1.3.5.7.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
4.1.3.5.8.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國家政策的內容。
4.1.3.6. 不進行任何破壞或試圖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釣魚,黑客,網絡詐騙,網站或空間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馬、惡意代碼,及通過虛擬服務器對其他網站、服務器進行涉嫌攻擊行為如掃描、嗅探、ARP欺騙、DOS等);
4.1.3.7. 不進行任何改變或試圖改變探跡提供的系統(tǒng)配置或破壞系統(tǒng)安全的行為;不使用任何網絡軟件、技術爬取探跡的數(shù)據或提供的服務;
4.1.3.8. 不利用探跡的服務提供任何不經網絡審查或依靠技術手段成為境內獲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徑;
4.1.3.9.不使用境外IP登錄訪問、使用探跡的任一產品服務,或將云平臺賬號私自提供給境外主體訪問、使用。
4.1.3.10. 不從事其他違法、違規(guī)或違反探跡服務條款的行為。
4.1.3.11. 如探跡發(fā)現(xiàn)您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終止服務、中止服務或直接刪除相應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對您提出質疑或投訴,探跡將通知您,您有責任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并出具證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或您逾期未能反饋的,探跡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終止服務、中止服務或直接刪除相應信息等處理措施。因您未及時更新聯(lián)系方式或聯(lián)系方式不正確而致使未能聯(lián)系到您的,亦視為您逾期未能反饋。
4.1.4. 您對自己存放在探跡云平臺上的數(shù)據以及進入和管理探跡云平臺上各類產品與服務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因您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數(shù)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擔。
4.1.5. 您應向探跡提交執(zhí)行本服務條款的聯(lián)系人和管理用戶網絡及云平臺上各類產品與服務的人員名單和聯(lián)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如以上人員發(fā)生變動,您應自行將變動后的信息進行在線更新并及時通知探跡。因您提供的人員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員的行為或不作為而產生的結果,均由您負責。
4.1.6. 您了解探跡無法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毫無瑕疵,但探跡承諾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及服務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探跡提供的服務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當時行業(yè)技術水平所無法避免的,其將不被視為探跡違約。您同意和探跡一同合作解決上述瑕疵問題。
4.2. 探跡的權利、義務
4.2.1. 探跡應按照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向您提供服務。
4.2.2. 除非雙方另行書面約定,探跡將僅就探跡許可您使用的許可軟件提供支持服務。
4.2.3. 探跡將為您提供非人為操作所出現(xiàn)的故障消除,但因您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非探跡控制范圍之內的事項除外。
4.2.4. 在保證協(xié)議約定服務內容要求得到滿足,并且所有的工作是以專業(yè)的和符合技術要求的方式進行的前提下,探跡對其專業(yè)服務人員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方式和內容擁有最終的決定權。由于超出探跡預見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發(fā)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中斷情況,探跡應在情況發(fā)生后的合理時間內與您溝通,協(xié)商解決,并相互配合盡快恢復正常運行。
4.2.5. 探跡有權對您的產品使用情況進行抽查,若您存在違法、違反探跡服務合同及本服務條款約定等情況,探跡有權關停您的賬戶并要求您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2.6. 在未損害您名譽亦不泄漏探跡商業(yè)秘密的前提下,探跡有權無償將此次合作作為客戶案例,進行相關市場宣傳拓展活動。
5.1.您通過所購銷售云平臺服務(集客、觸達、CRM、SCRM等),上傳、分發(fā)以及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業(yè)務數(shù)據,均為您的用戶業(yè)務數(shù)據。您理解并同意,您為上述數(shù)據的控制者。探跡在上述情形下,作為服務提供商,我們只會嚴格執(zhí)行您的指示(包括目的與方式)處理您的業(yè)務數(shù)據,除與您協(xié)商一致或執(zhí)行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外,不對您的業(yè)務數(shù)據進行任何非授權的使用或披露。對上述業(yè)務數(shù)據的處理,雙方構成委托處理關系,探跡作為受托方,在雙方服務期限屆滿或結束后,將嚴格按照雙方另行書面約定或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歸還或刪除有關數(shù)據。沒有另行書面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考慮到您可能續(xù)費并繼續(xù)使用產品服務,探跡自動默認刪除期限為服務期限屆滿或結束后的三年。
5.2.您應對您的用戶業(yè)務數(shù)據來源及內容負責,探跡提示您謹慎判斷數(shù)據來源及內容的合法性。因您的用戶業(yè)務數(shù)據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國家政策或造成第三方侵權,產生的全部結果及責任均由您自行承擔。
5.3.您與探跡協(xié)商一致,同意探跡在阿里云數(shù)據中心存儲用戶業(yè)務數(shù)據,探跡依托阿里云自帶的安全措施提供安全保障。探跡恪守對您的安全承諾,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保護您存儲在平臺數(shù)據中心的數(shù)據。
5.4.為更好的使用探跡云平臺服務,您同意并授權探跡,在必要情況下可以轉委托第三方供應商處理您的業(yè)務數(shù)據,包括但不限于客服對話音頻內容的意向標注轉委托處理。探跡將監(jiān)督第三方供應商的數(shù)據處理,共同保障您的業(yè)務數(shù)據安全。
6.1. 在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專利申請權、使用權、轉讓權及其它有關的權利均歸屬探跡享有。除專門的知識產權轉讓協(xié)議外,任何與本條款相抵觸的約定均應以本條款約定為準,即便該約定發(fā)生于本協(xié)議簽署之后。由于您的原因造成探跡的上述權利被侵害的,由您負責賠償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失。
6.2. 您不得對探跡網站信息進行全部或部分地爬取、翻譯、分解、反向編譯、反匯編、反向工程或進行其他試圖從許可軟件導出程序源代碼的行為,或在本網站的基礎上書寫或開發(fā)衍生軟件、衍生產品或其他軟件。
6.3. 您不得限制、破壞或繞過探跡網站附帶的加密附件、安全防范措施或探跡提供的其他確保網站正確使用的限制性措施。您不得將您選擇的版本服務用于除您內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數(shù)據處理服務、應用服務、商業(yè)共享或其他軟件共享。
6.4. 若您違反上述知識產權及許可限制,或破壞安全防范措施,探跡將追究您的違約責任,因此觸犯相關刑事責任的,探跡有權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6.5. 鑒于探跡服務系統(tǒng)會不斷利用平臺數(shù)據迭代更新,迭代產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均由探跡自主享有。
6.6. 若您或您的關聯(lián)方存在以下行為:1)研發(fā)、經營的產品及服務與探跡提供的產品與服務屬于同一性質;2)模仿、抄襲、爬取探跡產品數(shù)據、功能、設計理念;3)代理與探跡提供產品性質相同或相似的產品;4)將探跡產品或數(shù)據作為自身產品或產品部分與探跡開展市場競爭的;5)將購買的探跡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提供給探跡的競爭對手的(具體名單以探跡告知為準);以上任一情形發(fā)生即視為探跡禁止合作的競爭對手,探跡有權自上述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單方解除協(xié)議或無條件關停您的賬號。
6.7. 您不得使用探跡智能呼叫產品用于以下行業(yè)類型:1)藥品、保健品、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2)煙草類;3)金融類:貸款、P2P、理財、股票、融資、集資、金融信托;4)房地產:房地產中介。
6.8. 您同意在使用探跡產品及服務時不超過產品使用范圍及許可期限,因您違規(guī)使用導致的第三方侵權(包括但不限于電話騷擾、個人信息泄露、個人隱私侵權等)由您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1 權利歸屬。除非另有聲明,探跡產品及服務內的所有產品、軟件、程序、技術、數(shù)據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像、照片、圖片、視頻、音頻、圖表、版面設計、電子文檔)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及其他所有相關權利)均歸廣州探跡科技有限公司或其關聯(lián)公司所有。未經單獨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過任何機器人、爬蟲等程序或設備復制、傳播、展示、監(jiān)視、鏡像、上載、下載平臺內的任何內容)。
7.2 探跡產品及服務的Logo、品牌等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以及探跡產品及服務的其他標識、產品和服務名稱均為探跡及其關聯(lián)公司在中國和其它國家的商標,未經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處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權展示、使用或作其他處理。
7.3 知識產權保護,尊重知識產權,反對侵權盜版行為。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探跡產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會員發(fā)布的商品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通過客服提出書面通知,收到后將及時處理。
7.4 責任限制。探跡對用戶自行發(fā)表的聯(lián)絡、呼叫或通訊行為信息等,由用戶承擔所有法律責任。探跡對部分服務屬于電子公告牌(BBS)性質,其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稱、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絡信息、產品的描述和說明、相關圖片、視頻等)均由用戶自行提供并上傳,由用戶對其提供并上傳的所有信息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1.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黑客、網路堵塞、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
8.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條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9.1. 本服務條款任何一方違約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您違約導致的合同解除,剩余期間的服務費用不予退還。如因探跡違約導致的合同解除,探跡將向您返還未使用期間的服務費用。
9.2. 您理解,鑒于計算機、互聯(lián)網的特殊性,下述情形不屬于探跡違約:
9.2.1. 為有效提供服務,探跡對服務系統(tǒng)將不時進行維護和檢測,因此產生的服務中斷或不穩(wěn)定狀態(tài);
9.2.2. 因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頒布、變更的法令、政策導致探跡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
9.2.3. 因第三方惡意導致探跡服務中斷或不穩(wěn)定的;
9.2.4. 您因帳號、密碼、需要認證的文件等遺失、被盜、被誤用或被擅自修改、計算機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非探跡原因造成的損失;
9.2.5.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網站訪問速度下降的;
9.2.6. 如因探跡原因,造成您連續(xù)72小時不能正常使用服務的,您可以要求探跡雙倍延長所損失的服務時長,但非探跡控制之內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9.3. 在任何情況下,探跡均不對任何間接性、后果性、懲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損害,包括您使用探跡服務而遭受的利潤損失承擔責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該等損失的可能性)。
9.4. 您應理解并同意,雖然探跡會對服務提供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撐,但在使用期間(免費或不免費),探跡將不對任何服務的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諾。探跡亦不對您使用服務工作或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9.5. 您理解并認可,為技術升級、服務體系升級、或因經營策略調整或配合國家重大技術、法規(guī)政策等變化,探跡不保證永久的提供某種服務,并有權變更所提供服務的形式、規(guī)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務的價格和計費模式),在終止該種服務或進行此種變更前,探跡將提前以網站公告、站內信、郵件或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進行事先通知。
9.6. 在任何情況下,探跡對本服務條款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違約服務對應之服務費總額。
10.1. 保密資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術及非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資料,產品計劃,價格,財務及營銷規(guī)劃,業(yè)務戰(zhàn)略,客戶信息,客戶數(shù)據,研發(fā)資料,軟件硬件,API應用數(shù)據接口,技術說明,設計,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10.2. 雙方在此同意對以下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使用并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因服務合同的談判或履行而獲取的對方任何非公開的信息;
?。?)因服務合同談判或履行而獲取對方關聯(lián)方或第三方有關任何及所有非公開信息;
(3)在履行本條款的過程中,雙方交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數(shù)據、資料、說明解釋等)。
10.3. 本服務條款任何一方同意對獲悉的對方之上述保密資料予以保密,并嚴格限制接觸上述保密資料的員工遵守本條之保密義務。除非國家機關依法強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資料已經進入公有領域外,接受保密資料的一方不得對外披露。
10.4. 您與探跡均不得向對方或對方經辦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索要、收受、提供、給予合同約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現(xiàn)金、購物卡、實物、有價證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質性利益等,如有違反視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0.5. 本條款不因服務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服務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服務合同:
11.1 雙方經過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服務合同的;
11.2 服務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xù)簽的;
11.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11.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條款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服務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xiàn)或服務合同繼續(xù)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
11.5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服務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繼續(xù)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服務合同。
11.6 如您未通過探跡平臺企業(yè)認證,探跡有權單方解除服務合同,服務合同自解除協(xié)議通知書郵件或郵寄送達之日解除。
11.7 服務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條款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服務合同解除前本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服務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服務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服務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1. 本服務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2.2. 雙方在執(zhí)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3.1.本協(xié)議項下的“關聯(lián)”關系是指與您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持股或者被持股關系,或者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或者存在代持關系或者一致行動協(xié)議,或者存在高級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的兼任等任一情形的。
13.2. 探跡在相關頁面上的服務說明、價格說明和您確認同意的訂購頁面及本條款是服務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相關頁面上的服務說明、價格說明和您確認同意的訂購頁面與本服務條款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13.3. 如果任何條款在性質上或其他方面理應地在服務合同終止時繼續(xù)存在,那么應視為繼續(xù)存在的條款,這些條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密條款、知識產權條款、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條款。
13.4. 任何與本條款相關但未在本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另行友好協(xié)商解決。對本 條款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為服務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條款與其補充條款或協(xié)議沖突時,以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為準。